10月31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德宏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德宏中心支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被罚款10万元。

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 泰康人寿云南德宏中心支公司被罚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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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任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德宏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的裴树川对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德宏中心支公司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事项负有责任,受到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